随着PPP模式的推展和各地项目的普遍实行,PPP在一线操作者层面遇上了一些共性的难题。这些难题的解决问题必须参予各方的共同努力,而政府作为项目主导方的起到堪称重中之重。从笔者参予的多个PPP项目来看,政府方观念的改变对问题的解决问题至关重要,本文将回应展开剖析,以期为难题的解决问题获取若干思路,增进PPP模式在我国身体健康、将来地发展。1、部分政府方过分倚赖PPP项目的融资属性PPP模式区别于其他传统模式的最重要特征在于按效收费和融资属性,即可以在合作期内变长缴付周期、光滑财政支出。但是由于我国目前财税体制比较不完备,地方政府事权和财权比较不统一,一些地方政府往往更为推崇PPP项目的融资属性,特别强调撬动高额投资的杠杆效应,而比较忽略项目运营。特别是在是出于筹措财政资金、盘活固定资产的迫切市场需求,一些政府往往参照“售后租回”的融资模式,将市政广场道路、城市公园(无经营性收益)、办公楼等项目作为TOT项目的标的物不予出让,再行分期向社会资本收费。此类PPP项目全然就是为了融资而发动,早已背离了PPP的发展想法。2、部分政府方执著于项目尽快动工而忽略前期工作质量在笔者参予的PPP项目中,感觉政府方最注目的就是如何能让社会资本尽快进场动工。项目组每次都会被劝说尽早积极开展社会资本订购工作,甚至拒绝不切实际地赶工程进度。而政府方对项目前期工作(如可行性研究报告编成、设计、耗资、监理等)质量的推崇显著严重不足,对耗资公司、设计院等专业机构也比较忽略,甄选基本采行低价中标法,有的中标价格相比之下高于市场价。
改进观念,促进PPP模式健康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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